2023年尚無經費,未開放申請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參觀教學補助要點
107年10月17日107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生赴校外參觀教學、提昇教學效果,特訂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參觀教學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
三、補助校外參觀教學之原則:
(一)申請單位以大學部(含進修推廣處及進修學院)各學制各班為限,且每班每學期僅可申請補助一次。
(二)參觀教學以國內當日往返為原則,二日以上須另行簽核同意。
(三)參觀教學安排必須與教學課程相關。
(四)參觀教學應在三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班級應以全班參加為原則。
(五)參觀教學班級出發前均應辦理投保意外險,未辦理保險者不得成行。
四、補助經費規定:
(一)補助經費項目:意外保險費及車資。
申請單位應於申請表內先行填列預估數額,俾便經費控留。
(二)補助經費以實際開銷一半為原則,每班最多以新臺幣五千元為限,且需檢附車資收據(或發票)正本、保險收據正本及班級名單,始得辦理。
(三)若為多班合併成行,補助經費仍以一班次計,並以新臺幣五千元為限。
五、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單位須於出發參觀教學前二週備齊下列文件送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職涯輔導組(以下簡稱本組)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時程提出申請者及未繳交相關報告者,得不予補助經費:
1.本要點之申請表(附件一)、計畫表(附件二)各一份,經系所單位主管、任課教師簽名認可。
2.經參觀教學機構同意之相關文件,或以電話先行溝通連繫。
(二)申請單位應於參觀教學結束後二週內,檢具各項收據正本及已核准之申請表、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之成果報告(附件三) 一份,送本組辦理經費授權,並依學校規定核銷。
六、本要點補助經費由年度分配預算或教育部補助經費支應,若經費額度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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