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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駕駛職缺1名徵才公告」,歡迎意者逕行投遞履歷。

說明:

一、旨揭甄選者應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工作項目及應備文件如本監駕駛甄選簡章所載。

三、如有意願移撥者,敬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監收發室。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俾利依規定辦理甄選事宜。

四、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者,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監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甄選資訊另公布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及本監網站。

六、檢附本監駕駛甄選簡章及履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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