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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大專青年預聘計畫」,敬邀轉知符合資格之企業合作單位並踴躍申請!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112年01月10日高分署綜字第1120200132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因應青年求職困難及就業市場缺工現象,透過鼓勵特定重點產業先行聘僱畢業前1年大專在校生進行工作崗位訓練,並由勞動部補助費用及獎勵青年留任,以協助青年畢業即就業。

三、適用對象:

(一)訓練單位:僱用人數達 50人以上,且應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最近一年不得有違反勞動法令經裁處之紀錄。

1.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合作企業。

2.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合作企業具體計畫範圍如下:

(1)五專產業核心技能培育計畫。

(2)產業學院計畫。

(3)五專展翅計畫。

(二)參訓學員:參加上開計畫之大專校院畢業前一年本國籍在生 。

四、申請方式:

(一)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合作企業: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每學年受理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申請期間,於112年03月01日前繳件至校友中心

(二)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如:產業學院計畫、五專展翅計畫等)之合作企業:於預定開訓日2個月前,檢附文件向分署提出申請。

五、補助標準:

(一)合作企業:由分署依訓練時數補助訓練費用,前480小時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2萬元,超過480小時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千元。每訓練1人最高補助7.2萬元。

(二)參訓學員:於畢業後以全時工作留任訓練單位者,由分署一次性發給獎勵金1萬元。

(三)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之系所,除開班費外,另依班級內學員成功留任之人數,每人加碼獎勵大專校院2千元。

六、勞動力發展署「大專青年預聘計畫」112年計畫宣導說明會(南部)

(一)時間:112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地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南科辦事處201會議室(地址:台南科學園區南科三路26號2樓)。

六、申請相關資訊:

(一)附件1.112.01.10高分署綜字第1120200132號。

(二)附件1.大專青年預聘計畫要點摘要。

(三)附件3.大專青年預聘計畫要點。

(四)勞動部相大專青年預聘計畫說明(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85E1E406503C665B&state=F5D336F102ACBC68&s=4D21629F9F10C30A&sms=4AB77FB5C324175E )。

(五)大專青年預聘計畫問答集(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eFAQ/Detail?FAQ_FAT_ID=63&PLN_ID=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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