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優實習】有關本校「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要點」遴選113學年度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申請案,敬請各系至多推派1名,並依式填復並於114年10月27日(星期一)前送至本中心實習組彙辦,謝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 通知
受文者:各系主任、各系實習承辦人
副本:校友中心實習組
主旨:有關本校「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要點」,遴選113學年度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申請案,敬請各系至多推派1名,並依式填復並於114年10月27日(星期一)前送至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實習組彙辦,謝謝。
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評選及獎勵輔導績優之實習輔導老師,強化實習輔導制度並提升實習輔導老師指導成效,特訂定本校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要點(如附件一)。
二、本要點業經113年12月13日113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第10次管考會議審議通過,詳細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校擔任輔導校外專案、暑(寒)期、學期、學年實習課程之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
(二)遴選標準:實習輔導老師可就實際輔導表現,依「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點數採計表」(如附件一)採認計算點數,並參採實習輔導教師於各項審查項目所列計總點數審議遴選之。
(三)評定點數:「A.輔導實習課程及學生人次」業由本中心檢核實習就業達人網站數據後,綜整並提供評定點數參考(附件三)。若點數與本中心計算結果不符時,由老師舉證並提供佐證資料。
三、申請方式:由各系推薦一位實習輔導老師,並填寫113學年度「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二),並備妥審核資料,於114年10月27日(星期一)前送至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實習組彙辦。
四、審查方式:
(一)依本要點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點數採計表(如附件一)採計審查項目。
(二)經校友中心彙整後,送校級學生職場實習委員會審查評選,並獲三分之二委員同意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獎勵名單。
五、獎勵方式:
(一)以組別分類評比,各組分別遴選一位特優實習輔導老師。
(二)獲選特優實習輔導老師者,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五千元。
(三)經系級單位推派遴選之實習輔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六、附件資料:
(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要點
(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申請表_113學年度起申請適用
(三)113學年度績優實習輔導老師獎勵點數採計表_評定點數
七、本案聯絡人:實習組梁佩盈小姐(分機31645,beni713@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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