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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30週年紀念】風鈴木園區命名活動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

風鈴木園區命名活動

一、活動主題:

做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的嶄新景點,風鈴木園區將在原第一科大建校30週年之際,種植30棵風鈴木,象徵著學校的成長與繁榮。此園區不僅是慶祝的重要場所,更期盼成為學生與遊客的打卡熱點。我們誠摯邀請所有高科人,為這片充滿希望與美麗的園區賦予一個富有創意和意義的名稱,讓我們共同見證這片土地的蛻變,也迎接精彩的未來!


二、投稿資格:

凡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含前身)現職教職員工生及畢業校友皆可參加,惟畢業校友需註記原畢業系所,本次投稿若經評選獲獎,經查證非本校校友則不予錄取。


三、活動時程

  • 投稿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8日(五)止
  • 入圍名單公布:114年8月11日(一)
  • 人氣投票(高科大投票系統):114年8月12日(二)至114年8月31日(日)止
  •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14年9月15日(一)

四、報名方式:

  • 採一階段線上報名及投稿,僅接受本表單投稿
  • 每人至多可投稿2次。
  • 若同一命名有多人投稿時,則以優先投稿者視為優先發想人。

五、徵件格式、應繳交附件

◎徵件格式

  1. 徵件格式:中文為主(5個字內,不可包含標點符號)、需輔以英文。(應具諧音、創意,需體現校區特色、地標或歷史意義。英文應與中文主標題名稱相呼應)
  2. 命名理念:100字內,限以中文書寫,不包含標點符號。(文中不得有參加者姓名或單位,以避免妨礙活動公平性,違者取消參加資格)

◎繳交附件(僅接受PDF、JPE、PNG)

  1. 投稿者均須填寫主辦單位提供之附件一「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附件二「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備註1:附件檔名命名格式: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OOO(投稿者姓名)-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OOO(投稿者姓名)-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備註2:範例: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高大大-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高大大-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投稿期間未滿18歲的投稿者均須繳交附件三「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備註1:附件檔名命名格式: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OOO(投稿者姓名)-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備註2:範例:第一校區風鈴木園區命名-高大大-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1. 主辦單位提供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檔案,可於本校校友中心網站下載。
  2. 繳交附件之檔名命名,請依照主辦單位的格式,格式不符者視同審核未通過;附件檔案僅接受親筆簽名電子簽名,禁止使用電腦、手機…等設備更改格式或編輯文字。
  3. 繳交之附件之檔案/圖檔,須為清晰、無過曝、無裁切同意書文字、格式…等之檔案。繳交之附件如無法辨識、不符合規定,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

六、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佔比

說明

創意度

25%

命名以中文為主,具原創、諧音、聯想等意涵。英文應與中文主標題名稱相呼應。

記憶性

25%

名稱應易於記憶,避免拗口難念的生僻字或過於不通順語句,降低傳播難度。

命名理念

25%

命名應尊重多元文化差異,避免錯誤挪用或使用歧視字眼。

主題相關

25%

貼合風鈴木及其象徵意義;或能體現高科大特色、地標或歷史意義。


七、活動獎勵

◎活動獎項

獎項名稱

得獎身分

獲獎機制

數量

獎項/每位

最佳命名獎

得獎者

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者,再由評審評選

1

獎金$6,000元+活動紀念品1份

創意人氣獎

得獎者

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者,再由高科大校內票選

5

禮券$1,000元+活動紀念品1份

◎投票抽獎

  1. 參與創意人氣投票的投票者,隨機抽出共50名幸運兒。
  2. 入圍創意人氣獎後將進行人氣投票,每天每件作品可各投一票。

獎項名稱

得獎身分

獲獎機制

數量

獎項/每位

人人好運獎

投票者

抽獎機制

30

全家禮物卡100元(無效期)


八、注意事項

  1. 報名以中原標準時間為主,逾期不受理,投稿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
  2.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不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且不另行通知,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3. 命名內容須為參加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投稿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一稿多投、不得重複投稿報名。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5. 「最佳命名獎」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好運獎不在此限。
  6.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投稿作品,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7.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加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加者皆不得異議。
  8.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加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校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9.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加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校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0. 所有參加之作品,皆視為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用參加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使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
  11. 參加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2.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加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與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3. 參加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4.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5.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獎項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獎項。
  16.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項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7.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活動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加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8.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9. 參與本活動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加者擁有,參加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20. 參與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加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加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21. 參與本活動之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加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項、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加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22.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加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23.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應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
  24. 凡報名參加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執行單位: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


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

聯絡人:黃小姐、陳小姐

聯絡時間:週一~週五 09:00-17:00

聯絡人信箱:rboffice01@nkust.edu.tw

聯絡電話:07-6011000#31646、3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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