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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彰化縣政府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03月07日府青職字第1130084678號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為培養青年學生具備即戰力,畢業後能順利與就業市場接軌,留在彰化縣穩定就業,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三、適用對象:設籍或學籍為彰化縣且年滿15歲至29歲在校青年。

四、申請資格:青年學生於在校期間透過彰化縣政府「彰青創薪實習站」https://reurl.cc/qZMGRN)或其他求職平台尋找實習職缺並面試媒合成功後,逕至企業實習,於畢業後繼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薪資達新臺幣(以下同)2萬8,000元以上,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即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申請。

五、獎勵標準:按月發給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六、檢附旨揭計畫(附件1)、申請資料(附件2)及EDM電子檔(附件3)各1份,相關資訊可至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https://is.gd/0iYjv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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