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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校113年傑出校友遴選,敬請惠予推薦人選,於113年10月18日前(傑出院/系友請於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文件送校友中心,請查照

一、為表揚校友對社會服務熱忱與貢獻,依據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辦理。(附件1)

二、本校113年傑出校友候選人推薦程序流程及時程可參考附件2。

1.由校友中心統一收件彙整提交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議,各學院請於10月18日(星期五)17:00前推選傑出校友候選人(依序排名),並需檢附下列資料送至「第一校區校友中心[創業園區(招待所)L201室]」:

(1)傑出校友候選人推薦表(含傑出事蹟之佐證資料)。(附件3)

(2)推薦單位之相關會議紀錄影本。

(3)各學院傑出院友遴選辦法。

2.若有捐資興學或對母校具重大貢獻者,得由校友中心簽請校長推薦,直接進入校級傑出校友遴選,無須經過系所學院。

3.傑出校友候選人名單在提名及遴選過程皆不對外公開。

三、本校傑出校友候選人名單,經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決議後,當年度傑出校友當選人由校長於當年度校慶活動中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牌及當選證書。

四、各系所傑出系(所)友當選名單各學院傑出院友當選名單請填具當選人名冊(附件4)於9月30日前提供校友中心陳雅華小姐(Email:rboffice01@nkust.edu.tw),將於12月7日前統一公告傑出系友當選人與傑出院友當選人於校友中心官網。

五、注意事項:

(一)曾獲選本校(含合併前)傑出系友者請勿重複當選,同人不同系則不在此限。(例如:王小明曾就讀本校○○系與□□系,並已於104年榮獲○○系傑出系友,則○○系不應再重複頒發傑出系友獎項給王小明,而○○系得向所屬學院推選王小明為傑出院友;倘若□□系先前未曾提名欲於本年度頒發傑出系友獎項給王小明也是可以的。)

(二)曾獲選本校(含合併前)傑出院友者請勿重複當選,同人不同學院則不在此限。(同上舉例,若王小明已於110年榮獲甲學院傑出院友,則甲學院不應再重複頒發傑出院友獎項給王小明,而甲學院得向本校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推薦王小明競選本年度傑出校友;倘若乙學院先前未曾提名欲於本年度頒發傑出院友獎項給王小明也是可以的。)

(三)曾獲選本校(含合併前)傑出校友者請勿重複當選。

(四)歷年傑出校/院/系友當選者名單請於下列網址搜尋(ctrl+F)參閱:https://reurl.cc/8jOGbj

(五)經各學院評選為傑出院友者,不一定要提為傑出校友候選人,請各學院於提名時慎選名單,如超過1位傑出校友候選人需先行排序再提出。

(六)附件四之傑出系(所)友/傑出院友當選名單得由學院統一填寫繳交,亦得由單一系(所)提供,請各學院自行協調,勿使名單發生出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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